招标编号:FJGY-[GC]-201909054
致:福州朗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福州市易维文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福州中盈众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牌村乡村剧场布置已由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石牌村民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石牌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石牌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寿山乡石牌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总投资为18976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石牌村乡村剧场布置包括墙面粉刷、广告架制作安装、发光冲孔字制作安装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8976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包括:承办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企业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用工合同。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其他资格要求:无。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仓山区仓山万达广场C区3号楼1519(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36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使用现金形式提交,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8日09
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仓山区仓山万达广场C区3号楼1519(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7.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
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招标信息的媒介
本次招标信息在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jgygc.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石牌村民委员会
地 址:寿山乡石牌村
电 话:13655003591 联系人: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C区3号楼1519,邮编:350002
电 话:0591-88032000,传真:0591-88032000
联系人:吴明华
招投标监督机构: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石牌村民委员会
地 点:寿山乡石牌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