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

蕉南街道东湖社区东湖新村路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1-09-24 08:30:14    编辑:管理员    浏览:603

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万向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鑫顺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鑫君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蕉南街道东湖社区东湖新村路灯建设项目已由 宁德市蕉城区蕉南街道办事处  关于蕉南街道东湖社区东湖新村路灯建设项目”的专题会议纪要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蕉城区蕉南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宁德市蕉城区蕉南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控制价为131156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 中(市政公用工程)的“照明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31156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

3.7.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7.2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法违规档案的;

3.7.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92420210929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8 30 113000秒,下午 15 00 173000秒(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府豪庭12号楼7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10  08  16 30 提交地点为 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府豪庭12号楼702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应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核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核验)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南街道办事处公示栏上公示

注意事项: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南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公示的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纪要、修改及补充通知(如有),发布的相关信息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德市蕉城区蕉南街道办事处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闽东西路18号  

电话:      18659389898        

联系人:    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府豪庭12号楼702室 

电话:    0593-2951135   

联系人:     陈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招标单位监管部门

监督电话:0593-2867076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德市蕉城支行

  账号:35050168814100000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