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生态展厅展纲及设计方案征集项目进行方案征集,欢迎前来递交。
项目名称: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生态展厅展纲及设计方案征集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玲0599-61885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武夷山市祥明路5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主任 0599-53250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玲 0599-618852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35号10A栋302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征 集 人: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
(二)、项目名称: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生态展厅展纲及设计方案征集
(三)、项目需求:
展厅位于生态环境优美的武夷山景区南次路口,来往的国内外游客众多,教育辐射面广泛,展厅设立的目的为了更好地实现生态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和价值,推动将展馆打造成为全国首家“国家公园检察保护实践基地”“国家公园检察保护省际协作平台”。全面体现福建特色、武夷特色,包括武夷山生态环境特色、武夷山国家公园建设、福建省各地市检察机关保护生态建设工作特色。
(四)、征集内容:
1、展纲及设计方案需体现下列要求:
1.1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介绍,主要是展出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工作的指示、要求、重要讲话等。
1.2是对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进行介绍。
1.3是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贯彻落实、部署情况。
1.4是福建三级检察机关履行职责、勇于创新、开展生态保护工作情况。
1.5是各职能部门、武夷山国家公园等单位相互协作,做好生态守护工作的成效。
1.6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生态文明建设成效。
1.7是要突出重点,其中介绍福建三级检察机关履行职责、开展生态保护工作情况版面不少于全部版面的50%。
1.8设计在内容上应包括生态理念传播、生态成果展示、生态法治教育和生态文化推广等。在形式上通过图文展示、实物展示、视频播放及光影设置、VR体验、自助导游机等多种高科技形式,合理利用声光电立体展示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福建生态现状、武夷山国家公园环境保护发展历程、以及福建省三级检察机关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司法印记,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福建检察实践具象化,更好地实现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以案促学
2、其它要求:
展厅形式要服务于展厅内容,便于不断更新,赋予新的内涵,通过直观、可视、动态的形式提高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社会能见度,引导公众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新理念。设计方案要根据展厅现场的实地进行,符合现场情况,空间布局要合理,设计方案要具有可实现性。
(五)、报名提供材料(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
(六)、报名地点及时间:
1、报名时间:请于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35号10A栋302室 ;
3、联系人:陈玲;
4、联系方式:0599-6188520;
5、未报名的潜在应征人,其方案不予受理。
(七)、截稿时间
截稿时间:2022年9月27日14:00时(北京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将被拒绝。
递交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35号10A栋302室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八)、评选办法
(1)满足具体要求条件且按时送达的为有效应征方案。
(2)招标代理公司将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位评审专家对有效应征方案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个入围方案。
(九)、成果要求
(1)提供方案内容清单:完整准确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设备方案清单等。
(2)格式要求:设计方案文件必须密封外包装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单独装订成册,(电子U盘文档一份:其中文本为DOC格式,其它效果图为JPG或PDF格式)。
(3)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
②方案征集稿逾期送达的;
③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或装订要求的;
④方案征集稿有单位名称,有任何记号的;
⑤将设计任务转包其它单位的;
(十)、附则
(1)参与本次征集的方案所有权均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有权使用、修改应征单位递交的设计方案。 应征单位应保证征集单位使用应征单位所提供的设计成果,不被任何第三方提出异议(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专利权、外观设计和商标等知识产权)。如就知识产权可能提出的异议或有关索赔责任或费用,由应征单位承担,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应征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所有参加单位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
(4)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单位。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7日 下午14: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35号10A栋302室
电 话: 0599-6188520
联系人: 陈玲
电子邮箱: 2192086710@qq.com
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购买询价通知书及招标服务费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江滨支行 | |
账 号:350501886300000001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