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

闽清县城乡环卫一体化 PPP 项目(乡镇标段)垃圾中转站新建和改造项目(施工)投标邀请书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9-06-23 15:07:42    编辑:管理员    浏览:1058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FJGY-[GC]-201906022

致:福建红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京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辰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永聚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清县城乡环卫一体化 PPP 项目(乡镇标段)垃圾中转站新建和改造项目(施工)已由闽清县徐环环卫服务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清县徐环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闽清县徐环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

    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约为1200万元人民币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 11 座水平整体箱压缩中转站(省璜镇、塔庄镇、三溪乡、坂东镇、白中镇、上莲乡、白樟镇、云龙乡、梅溪镇、下祝乡、桔林乡)。改造原有4座水平压缩中转站(池园镇、雄江镇、金沙镇、东桥镇)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工程预算总投资为1200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工程预算总投资为12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1.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000000元(暂定),最终以项目预算审核价为准;

    2.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7. 其他资格要求:

    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624日至20196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230分至5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仓山区仓山万达广场C区3号楼1519(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材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4.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肆万圆整(¥24万元)

    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种形式提交:

  5. 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

    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FJGY-[GC]-201906022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6. 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

    投标文件同时,应一并将银行保函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按否决投标处理。

  7. 保证保险:保证保险(凭证)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71690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仓山区仓山万达广场C区3号楼1519(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7.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

    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原始凭证等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招标信息的媒介

    本次招标信息在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jgygc.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清县徐环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闽清县梅溪镇榕星村榕星885-1号

    电  话:15806026716

    联系人:陈海金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仓山万达广场C区3号楼1519,邮编:350021

电  话:0591-88032000

联系人:吴明华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505018863000000018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江滨支行

 

招投标监督机构:闽清县徐环环卫服务有限公司纪检

地    点:闽清县梅溪镇榕星村榕星885-1号

        监督电话:0591-22313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