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加学校食堂经营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福州福永兴商品配送有限公司、福州择一贸易有限公司、福州好食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凯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受福州中加学校委托,对福州中加学校食堂经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福建省内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名称:福州中加学校食堂经营项目
2、招标编号:FJGY-[YQ]-202504067
3、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服务期限 | 经营场所 | 投标保证金 |
1 | 福州中加学校食堂经营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经营期限:2025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 | 福州中加学校食堂(教职工及学生用餐区)。 | 0 |
备注: 1、投标人按合同包进行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无效。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中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他人,若发现转包、分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且由中标人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4 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A. 现场方式报名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潜在投标人须至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仓山万达广场C区3号楼15层(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书面登记。B. 邮件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潜在投标人务必先按照招标公告提供的我公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招标文件价款至我公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登记表样式详见公告附件)编辑完整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我公司的电子信箱】。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 4 月 22 日0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仓山万达广场C区3号楼15层【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 4 月 22 日09: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仓山万达广场C区3号楼15层(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7、资格标准:(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或2023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即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9)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门户网(http://www.fjgygc.cn/)
9、招标人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中加学校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杨廷路789号
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仓山万达广场C区3号楼15层
联系人: 黄凌云、欧忠良
电 话: 0591-88032000
邮 编: 350007
电子信箱: zbtb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