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FJGY-[GC]-202003030
致:福建鑫舜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锦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国安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寿宁分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埕村外横埕自然村水埂岔农田保护挡墙项目(施工)已由横埕村民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横埕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横埕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寿宁县横埕村外横埕自然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约为17万元人民币;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横埕村外横埕自然村水埂岔农田保护挡墙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工程预算总投资为17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工程预算总投资为17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920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无。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水岸阳光3栋3梯1506室(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材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圆整(¥3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投标邀请书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FJGY-[GC]-202003030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8日10时00分,
提交地点为: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水岸阳光3栋3梯1506室(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7.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
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招标信息的媒介
本次招标信息在招标人单位的公告栏和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jgygc.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横埕村民委员会
地 址:寿宁县横埕村
电 话:17759355562
联系人:丁新清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水岸阳光3栋3梯1506室
电 话:0593-2951135
联系人:吴明华
招投标监督机构:寿宁县横埕村纪检
监督电话:15980373986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
账号:35050168814100000239